更新时间:2014-3-5 1:24:47

假冒高露洁等品牌注册商标 七被告被判刑

  近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七名被告人李某骥、李某政、龙某辉、李某某、何某某、李某胜、李某康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李某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李某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其余被告人龙某辉、李某某、何某某、李某胜、李某康等均被判一年半至一年的徒刑(缓刑)和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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