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2-26 9:52:38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重庆专利认证问题详解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在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即

  专利:办理专利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办理专有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软件著作权:办理著作权变更,受理机构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中心);

  植物新品种:办理品种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农业部 、林业部( 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企业在零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他个人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获得五年以上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并且取得备案证明。这种方式同样可以按数量计算得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 (二)零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解决策略

  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能否通过高企认定的硬标准,而与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迫切心情相比,专利审批的时限又太过漫长,对于零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办法是通过购买专利填补空白,即找到技术内容与企业核心产品关联度高的专利资源,与专利权人达成合作共识,签订五年以上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再通过专利合同备案机关取得专利实施合同备案证明。

  从2008年4月至今,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实施一年多,取得了良好成效。相关专家指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促使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交易活跃,专利交易量成倍增长。业内人士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企业购买专利的做法值得鼓励。

  对于企业购买专利为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做“专利储备”的行为,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均表示认同。尽管目前专利交易量的增长有其特殊的原因,但正是通过购买专利,企业在无形中提高了自主知识产权意识,这也是企业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培育的体现,补正了原本的认识盲区。而且,随着自主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企业也会认识到自己“创造”专利比购买专利更划算,从而加强研发,逐渐由购买专利转向“创造”专利。一位长期关注知识产权交易的专家指出,专利交易日趋活跃,也让一些长期被“束之高阁”的专利得到了转化的机会。 高企优惠政策中财政奖励资金的兑现,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鼓励企业成为创新的投入主体、受益主体和实施主体,把企业引导到依靠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轨道上来。

  三、专利独占实施许可中的注意事项

  够买专利虽然有可能产生惊人的效益,但也可能由于合作方式不当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麻烦。由于专利是比较特殊的一种资产,它的审查要比不动产和动产的审查更为困难。如何规避相关风险,降低企业投入的成本,真正使许可的专利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共赢,合作期间中需要做的工作并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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