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2-11 12:48:50

专利申请不当的行为表现及危害

  一、用公有技术申请专利。

  案例说明:

  专利权人甲发明了一种浸润剂,用该浸润剂浸润过的无碱玻璃纤维纱,无需除蜡处理工艺,可以直接编织成纤维绝缘带用于高压电器,绝缘效果高于现有绝缘带。甲以此申请并取得一项以无碱无蜡玻璃纤维直接通过硅烷浸润剂处理制作高压电器用绝缘带的方法发明专利。后甲发现乙使用了该浸润剂浸润过的无碱玻璃纤维纱生产 并销售高压电器绝缘带,甲依法将乙告上法庭。诉讼中,乙以其系使用公知技术作抗辩,并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经过二审审理,甲败诉,后其专利权也被宣告无效。

  危害说明:

  1、 对前人已有的技术进行无谓的重复开发,浪费大量的生产和研发成本。

  2、导致其专利很容易就被宣告无效。

  对策说明:

  1、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开发技术和申请专利之前全面地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状况,以防止对前人已有的技术进行无谓的重复开发,浪费大量的生产和研发成本,即使获得了专利权也会被宣告无效,甚至侵犯了他人在先的专利权,令自己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在申请专利要对专利权利进行合理设计,选择正确的专利保护范围,避免把现有技术纳入了保护范围,但真正的发明点并没有得到保护。本专利申请人未进行专利权利要求的合理设计,没有将技术方案分层次进行保护,导致其专利很容易就被宣告无效。

  二、抄袭他人专利技术。

  案例说明:

  钦州某自控设备公司于2002年获得"双玻璃电极pH值自动检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006年8月,该公司的技术人员陈某辞职,与他人创办了钦州某工控设备公司,开始生产"pH值自控系统检测装置",在广西、四川、云南等地区销售。钦州某自控设备公司认为钦州某工控设备公司侵犯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至法院。

  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已经落入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判决钦州某工控设备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危害说明:

  1、停止侵害,即停止生产、销售等商业行为。

  2、 赔偿损失。

  3、 赔偿因制止侵害而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等损失。

  对策说明:

  科易网(www.k8008.com)小编认为,企业首先要杜绝抄袭,努力创新,即便不能完全创新,也只能合理借鉴,在他人的专利产品或技术上有所改进、创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专利法律制度中,判断是否侵权,适用的标准是"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即被控侵权产品需要完全包含专利技术,如果比专利 技术多了一些特征,仍然是构成侵权的。但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少于与专利的技术特征,那么是不构成侵权的。对于一些在行业内看似常见的产品或者技术,也不能随意照搬照抄,如果这种产品或技术已经被他人申请专利,抄袭者同样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利用他人技术抢先申请专利。

  案例说明:

  2003年4月,台湾东泰集团决定与香港天基纸业有限公司在天津合作生产合成纸板箱,由东泰集团提供资金,天基公司提供全套技术。甘某作为东泰集团的技术负责人与天基公司的技术研发人丘某在合作过程中有过密切接触。2003年6月19日,甘某以合成纸箱(盒)为主题同时申请了三项专利(一项发明专利和两项实用新型专利)。2003年7月23日,丘国慈也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2004年1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丘某发出审查意见书,认定甘某的专利申请构成丘某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危害说明: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如果被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则技术发明方可控诉抢注方涉嫌侵权,同时,还需付出申请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等经济损失。

  对策说明:

  1、在满足专利充分公开的前提下将其技术秘密予以保留。如为配方,最佳配方藏而不露,即使他人可以试验,尚需费大量时间;或在产品中将技术秘密做适当处理,如添加防解密成分、设置防解密装置等;有的技术秘密或核心技术,可以用商业秘密的方法进行长期保护

  2、在取得专利权后,至少在提出专利申请后,再将新产品上市或出口。当他人即将侵权或已经侵权时,则要求其停止侵权或赔偿经济损失。产品上市前或生产前先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丧失新颖性而失去专利的授权资格;避免专利授权后他人以此为由将该专利无效掉。

  四、重复申请专利。

  案例说明:

  有一位发明人,两年内在空心楼盖技术领域中申请4120项专利,平均每天申报专利 5?62项,由于审查员把关不严,授权率高达60%。又如名称为"一种钢筋砼填充用薄壁盒及其制作方法",该专利共衍生分案申请82项分案,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某审查员就审查24项分案申请并授权。上述数据反映,审查中存在未严格依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进行审查,导致批量分案申请大量获得了形式上的专利授权。

  危害说明:

  有专家指出:一项技术,衍生分案申请几百项分案专利,涉嫌专利超范围修改的违法形为和重 复授权之嫌。应用专利救济制度抑制滥用权利;专利本身是赋予专利人垄断权的,但将社会共有资源据为己有后,给社会带来不利后果。

  另外,恶意诉讼由重复授权引发。一项相同的技术,专利授权是唯一的,专利审核对于具体专利的批复应慎重。利用专利权便利条件,恶意损害他人利益,扰乱市场,严重影响了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

  对策说明:

  由于当今社会开创性发明十分稀少,绝大多数申请都是改进性发明,而其背景技术又大多是以文献形式存在的。所以,要求申请人必须注明引证的背景技术的出处是可行的。有了这项强制性要求,企图弄虚作假、浑水摸鱼的人就会有所顾忌,无疑会大量减少专利申请中的不当行为。对于少数确实没有文献形式的背景技术,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背景技术的图片或影视资料。这在当今技术条件下完全可行,也不会过分增加申请人的负担。

  对外观设计申请,除了适当提高其创造性标准外,还应当 要求申请人指明体现其创造性的具体部位,并提供有关的背景图片或照片。要求指明创造性的具体部位,可以避免创造性的"游移"(即在无效程序中,外观设计专 利权人随意解释其创新点的现象);要求提供背景图片或照片,可以避免或减少申请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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