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1-24 9:26:19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的文件

       
  根据我国规则:请求开展业务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第一、负责人或许组成负责人签署的请求书;
  第二、负责人或许组成负责人的名字、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资历证书》复印件;
  第三、商标代理人名字、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未收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但具有商标代理人资历,在商标代理组织实习满1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作业的人员,应当提交请求收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所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人应当将请求书件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报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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